BRC食品认证咨询|不符合项处理规程及纠正措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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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2.3 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
审核员依照本《标准》的要求所评定的不符合项级别是对程度和风险的客观判断。以审核期间收集到的证据和观
察为基础。这将由认证机构管理层进行核准。
2.3.1 不符合项
不符合项分为三个级别:
? 关键
? 主要
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或法规的情况。
重大违背“意向声明”或本《标准》任何条款的要求的情况,或者发现存在如下情况:根据可用的客观证
?
据,可对所供应产品的合规性造成重大嫌疑。
次要不能完全满足某个条款,但根据客观证据不怀疑产品的合规性的情况。
审核的目的是真实反映该标准的运行情况和与标准的符合性水平。如对照本《标准》的特定条款反复出现次要不
符合项,则应以一个主要不符合项论处。不允许累积相当多的针对某个条款的次要不符合项并将其记录为一个
次要不符合项。认证机构应对未将大量(多于 20 个)次要不符合项记录为一个以上主要不符合项的情况说明理
由。这应在审核报告中详细列明。
2.3.2 不符合项处理规程及纠正措施
在审核期间发现任何不符合项之后,工厂必须采取纠正措施以及时纠正当前的问题,并对不符合项的背后原因(
根本原因)进行分析,而且必须制定纠正措施计划,以解除根本原因并预防再次发生。
“撤销”不符合项的过程取决于所发现的不符合项的级别和数量。
导致无法通过认证的关键不符合项或不符合项组合
在某些情况下,审核期间所发现的不符合项达到一定数量或严重性会影响工厂继审核之后是否可通过认证。这类
情形包括:
? 发现了关键不符合项,和/或
? 发现了违背基本条款意向声明的主要不符合项,和/或
? 根据表 2,不符合项的数量或类型超过了认证限制。
不符合项的等级将在审核之后由认证机构通过独立认证流程进行复核。在复核确认不予授予证书的情况下,工厂
需要在认证评估之前再次接受全面审核。
鉴于不符合项的性质和数量,可能无法在 28 个日历日的期限内解决这些不符合项以及制定实施全面有效的改进
措施, 虽然也有例外情况。因此,重新审核不应早于自审核日期之后的 28 个日历日。
如已获得认证的工厂发生上述情况,则必须立即撤销认证。
有些客户要求,如发现其供应商存在关键不符合项或未能通过认证,则应通知他们。在此情况下,公司应及时通
知其客户并让客户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如必要,还应向客户提供有关要采取的纠正措施以解决不符合项的信息。
主要和次要不符合项
只有证明已永久性地或通过认证机构可接受的临时解决方案解决主要和次要不符合项,方能授予证书。
因)。应确定根本原因,并向认证机构提供纠正预防措施计划,包括时间表。根本原因和预期的预防措施的摘要
应包括在审核报告中。
不符合项的关闭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实现:
? 向认证机构提交的客观证据,如更新的程序、记录、照片或工作的票据。
? 远程审核技术用于评估纠正措施
? 认证机构进行进一步的实地考察。
附录 8 提供了一个所提交的纠正不符合项证据的示例。
在审核结果是 C 或 C+ 等级并包括两个主要不符合项,或者获授 D 或 D+ 等级的情况下,不符合项的关闭应通
过对工厂进行进一步访问或远程评估 (参见2.4.1节) 的方式进行,以评审所采取的措施。如果要签发证书,此项访
问应在审核之后 28 天之内进行。
如果未在审核后28个日历日内提供纠正措施、根本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计划方面令人满意的证据,则不予认证。
然后,工厂需要接受进一步的全面审核,方能考虑是否予以认证。
上次认证审核的不符合项也应在接下来的工厂审核中进行检查,以验证有效的关闭。对于上次审核的每一个不符
合项,审核员应期望看到以下内容:
? 纠正措施
正措施在运行中 (例如,更新后的程序已提交给认证机构,作为上次审核后纠正措施的证据)。
要求工厂实施纠正措施,并在审核后28个日历日内向认证机构报告。审核员应期望看到上次审核的纠
? 根本原因分析 在上次审核完成后,现场应将根本原因分析提交给认证机构,如果审核员要求,应提供完整的详
细信息。
? 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因此审核员应看到工厂有效防止不符合项再次发生的证据。